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
2024年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
试点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加强对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及适应气候变化项目融资需求的支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通国内外各类融资渠道。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包括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建筑及建筑节能、低碳交通、低碳服务、低碳能源、低碳技术研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碳汇、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报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一是项目位于上海市内;二是申报主体在上海市注册或上海市注册单位在全国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且项目位于长三角范围内。特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二)项目应属于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支持的领域,项目分类目录请参考附表1、2。(三)申报主体法人近3年在行业经营、纳税、环保、诚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四)项目需具有一定温室气体减排效益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具体的符合性评价指标请参考附表3。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主体依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指定的官方入口中填报(http://pdqh.urbaninfotec.cn:7698/home)、提交《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申报表》,该申报通道常年开放。 具体填报、提交内容包括申报主体情况、项目情况、投资情况、融资情况等信息以及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技术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或其他详细介绍项目设计的方案文件等,请参考附表4、5。本年度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相关事项(一)企业申报后,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协同效益等进行评审,并于1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报结果。申报主体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性由各主体自行负责。(二)项目入库后,主管部门将对首批气候投融资项目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项目与金融服务实现精准化匹配。邀请部分入库项目单位参加首批项目路演及投资策略会,强化境内外各类资金有序投向入库项目。附表:1. 浦东新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分类目录2. 浦东新区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分类目录3. 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及申报主体符合性评价指标4. 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申报表(模板)5. 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申报表(样例)联系人:佘倩楠 联系电话:38583570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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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浦东新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分类目录
注:(1)一类项目指已实施并直接产生碳减排效益,或计划实施并可以测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要求一类项目测算项目年碳减排量。二类项目指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目前不能直接产生碳减排效益,但预计未来会产生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项目等,要求二类项目计算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特殊情况下不能计算的定性说明项目的气候效益情况。(2)一类项目的年碳减排量优先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环评报告中的相应数据进行填报。若上述相关文件未给出项目年碳减排量,则要求申报主体根据《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银保监办便函〔2020〕739号)、《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通用要求》(GB/T 33760-2017)、《ISO 14064-2 温室气体第2 部分:项目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规范及指南》等文件进行计算。(3)二类项目要求计算基于产品产量、产值或增加值等的碳排放强度,即碳排放强度=碳排放量/产品产量或碳排放量/产值等。碳排放量优先依据上海市发布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文件计算,特殊情况下无法计算的要求定性说明项目的气候效益情况。
(4)项目分类目录中一、二类项目分类仅供参考,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类别进行自主申报并提报相关佐证材料。
附表2:浦东新区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分类目录
附表3: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及申报主体符合性评价指标
注:(1)“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国家,本市,所在区碳达峰政策文件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
(3)参考《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严重的执法处罚行为包括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顿、限制从业,实施查封、扣押,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
附表4: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申报表(模板)
说明:申报主体对本次填报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本次填报所有信息,仅用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评价等,未经申报主体同意,不予外传。
注:
1.类型包括:央企及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他;2.信用等级为经资信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证书的信用等级。共包含AAA、AA、A、BBB、BB、B、CCC、CC、C、D共10个等级;3. 主要污染类别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4.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无需办理、已注销(吊销)、未办理;5.项目级别依据发改委批文填报,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无;6.项目所属领域:①减缓类项目包含:M.1低碳工业、M.2低碳农业、M.3低碳建筑及建筑节能、M.4低碳交通、M.5低碳服务、M.6低碳能源、M.7低碳技术研发、M.8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M.9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M.10生态系统碳汇;②适应类项目包含:A.1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A.2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A.3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7.项目建设性质包括:新(迁)建、改扩建、技改、已完工;8.项目阶段包括:未开工、已开工、已竣工、已投产;9.项目收益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如为其他,请在表格中写明;10. 财务内部收益率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财务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等于零的时候的折现率;11.指项目投资动态回收期,拟建项目所获收益的累计总额抵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含建设期借款利息)所需要的时间;12.项目运作模式包括:全部政府财力投资、部分政府财力投资、全部社会资本运作;13.项目类型:浦东新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其中一类项目指已实施并直接产生碳减排效益,或计划实施并可以测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要求一类项目测算项目年碳减排量。二类项目指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目前不能直接产生碳减排效益,但预计未来会产生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项目等,要求二类项目计算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特殊情况下无法计算的要求定性说明项目的气候效益情况;14.设计最大年碳减排量(tCO2/年):自主申报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交经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的“设计最大年碳减排量(tCO2/年)”;15. 设计最大碳排放强度t/(万元):自主申报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交经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的“设计最大碳排放强度t/(万元)”;16.项目建设内容以及气候效益描述:项目建设内容重点描述项目亮点、创新性;气候效益以定量为主描述项目对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17.“资金来源”中“其他资金”指通过融资方式获得的项目建设资金金额。其他资金的融资方式包括通过申请贷款、发行债券等;18.资金用途包括:建设、债务置换、运营、收购,如为其他,请在表格中写明;19.项目已获相关贷款政策支持,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贷款、其他,如为其他,请在表格中写明;若未获相关贷款政策支持,填写“无”;20.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质押、信用;21. 政策诉求及建议:请填写期望项目获得的政策支持及相关建议。
附表5: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申报表(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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